人要得救,一定得受浸嗎?  − 6 December, 2007

每次福音聚會後總有人在問「今晚受浸幾個?」
一聽到「3個」,就會「喔!感謝主!」
如果聽到「沒有」,就「噢…主啊!」

請問各位,「人要得救,一定得受浸嗎」?
不一定!
路加福音23章那位與主同釘的強盜
求耶穌再來的時候記念他
主就回答他說: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(路23:43)
表示這個強盜雖沒有經過受浸(洗禮)的程序
卻仍是得救的(與主同在樂園裡)

這裡講得很清楚:
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二十冊《福音問答》中的 第四十三問
甚麼是得救(得永生)的條件?
摘錄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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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想,得救不是靠希望,不是靠承認,不是靠行為,不是靠禱告,這話是對的,但人乃是信而受浸然後得救。這種思想也是不對的。…從世界罪惡的範圍裡被救出來是需要信而受浸。被定罪只要不信就彀,換句話說,不定罪的條件就只是信,不是信而受浸。十字架上的強盜並沒有受浸,但主說, 「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(路二三40~43。)他信了,他就不被定罪,他就得救,得了永生。所以受浸並不是得永生的條件。

甚麼叫信呢?信,並不是信幾段神學的道理。聽是聽道,信是信基督。以弗所一章十三節:「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,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,也信了基督。」聽是 聽的道,聽是聽的福音,信卻是信基督。有人說他自己是信了,其實他是贊成道理,他不是信基督。或者有人有別的企圖,也說自己信了,但他從來不認識基督。這樣的人是不能得救的。

我們今天快樂,因為是因信而得救的,不是因別的事而得救的。我們應當有好行為,應當在人面前承認基督,應當認罪,應當悔改,應當受浸,應當多禱告,叫神喜悅我們。我們不應當不作這些,以致神不喜悅我們。但我們並不是靠著這些事得救。我們得救,只是因著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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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見得救(得永生)與相信有絕對的關係
卻不是非得要受浸!
與受浸的方式也無關!

那再請問各位,「受浸就一定得救嗎」?
我住弟兄之家時的屬靈前輩(也是當時的帶頭弟兄之一)
當時非常愛主,還帶了至少一、二十個同學得救
但他退伍工作後離開教會生活
後來竟然去拜了關公、還天天帶著法師給的符咒
我請問各位,這樣子的弟兄雖然受過浸也愛過主
如果他就這樣子像外邦人一樣生活著
離棄信仰一直到死,都沒有回轉悔改
到主來的時候,他算是得救的人嗎?
我強烈懷疑!
常有人禱告說「得救脫離黑暗的權勢,歸入神愛子的國裡」
那如上所述那位曾經受浸並愛主的弟兄
卻是反過來「脫離神愛子的國,回到黑暗的權勢之下」
這樣的人,在主來的時候能算他是得救的人嗎?

寫這篇文章也許會引起信仰上的爭議
我主要的點是,各位千萬別把「受浸」與「得救」畫上等號了
得救不一定要受浸
但得救一定要「相信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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