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雷瑪」RHEMA與奉獻  − 1 March, 2008

我們從聖經裡舉幾個例子。「童女懷孕生子」的預言,是神在公元前八百年左右、藉著以賽亞發表的:「因此,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。必有童女懷孕生子,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。」(以賽亞書七章十四節)這是歷史上的一句話,是神的「勞格斯」LOGOS。從主前八百年一直到主降生的時候,想想看有多少以色列人,讀以賽亞書。在讀以賽亞書的人中,又有不知多少女子是童女。這些童女讀這段聖經,承認這是神的話,可是會覺得這句話是一般性的,是客觀的,將來一定會實現的真理,不管和我們有什麼關係,神的話就是神的話,這就是「勞格斯」LOGOS的性質。

讀到路加福音第一章三十一節,神藉天使對馬利亞說話:「你要懷孕生子,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。」馬利亞可能已經讀過以賽亞書第七章十四節:「必有童女懷孕生子,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。」不知道多少遍了!那句話對她來講是完全客觀的話。神的話是神的話、馬利亞是馬利亞。但是這一回不一樣,在這麼多的童女中,神單單對馬利亞說:你要懷孕生子,要給他起名叫耶穌。這話不再是客觀的話,現在變成主觀的話。當你聽見客觀的話:「必有童女懷孕生子」僅認為這是神一般性的話,似乎在聽話的人身上沒有產生多少迴響。可是現在不同了:「你要懷孕生子,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。」這裡是「你要懷孕」而不是一般泛指的「必有童女懷孕」!

現在,在馬利亞身上,產生了一個空前無比的震撼,她急忙問天使說:「我沒有出嫁,怎麼有這事呢?」等到「懷孕生子」這句話果真要臨到馬利亞身上的時候,其所要求於她的代價,是馬利亞的身家、性命和聲譽。現在這一切都要遭受很嚴重的考驗。從此也許千萬人要稱馬利亞為有福,但同時有人要誤會她。對一個童女來講,這個代價是何等的大!親愛的讀者,神的話在我們身上,是應當產生震撼的。沒有震撼,就沒有果效,沒有震撼就沒有影響。這就是「雷瑪」RHEMA的特點。為著成就神的旨意,神揀選了馬利亞。現在神的話臨到她,神的話不再是一般性的:「必有童女懷孕生子」,而是主觀的話。神曾把在以賽亞書的話,現在藉著天使對馬利亞再說一遍,說:「你要懷孕生子。」

現在馬利亞能不能順服?馬利亞能不能說:但願照著你的旨意?三十八節馬利亞說:「我是主的使女,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。」這裡「情願照你的話」中的「話」不是「勞格斯」LOGOS,而是「雷瑪」RHEMA。既然自稱是主的使女,馬利亞就願意把自己放在祭壇上,放在主的手中。明明知道,這句話所要付出的代價,是整個身家和清譽。但是為著主,沒有一個代價是太大,沒有一條路是太艱難的。情願照著主的「雷瑪」RHEMA成就在她身上。無論是美名或惡名,馬利亞都願意接受,只要神說話,但願神的話能夠成就。主耶穌之所以能夠降生在伯利恆,神必須找到兩個人,是完完全全順服的。神要先對馬利亞說話,神也要對約瑟說話,話是出去開路的。如果馬利亞和約瑟不肯順服的話,主耶穌就不可能降生在伯利恆了。現在神的話語出去了,路也打通了。

當神再說一次的時候,那就是「雷瑪」RHEMA。當主耶穌降生在伯利恆以前,神不僅用話創造了宇宙,也用話得著約瑟和馬利亞。這個順服是何等的艱難,這個代價是何等的大。但是為著討主的喜歡,馬利亞對主說:「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。」這是順服,也是奉獻。是神在說話,這話在人身上產生感動。因著這句話,馬利亞降服了,神的旨意就要成就。沒有多久以後,主耶穌就要降生在伯以恆。

現在我們明白什麼叫作「勞格斯」LOGOS,什麼叫作「雷瑪」RHEMA。以賽亞七章十四節的話,那是「勞格斯」LOGOS,但是到路加福音的時候,神把那話再對馬利亞說一遍,再對約瑟說一遍。馬利亞就順服了,約瑟也順服了。沒有多久,神的旨意就要成就了。這個就是「雷瑪」RHEMA

摘自陳希曾《簡易讀經法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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