殷勤教訓,隨時管教並賞罰分明  − 18 May, 2008

聖經說:“不忍用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,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”(箴言十三:24)

要按著他們的年齡所當受的管教來教導,我的孩子小的時候不乖,我只用一根筷子來嚇阻他。其實管教不全在乎如何杖打責備,更重要的是當你一旦發現孩子犯錯要立刻糾正,絕不耽延不妥協。

貓兒偷吃東西,你若忙的沒有時間打它,就不必等它舒舒服服的在陽台上曬太陽時突然打它,總要等到下次再犯。你必須持守隨時管教的原則管教孩子,不要因著你情緒的好壞或忙碌來決定管教的輕重或要不要管教。

有些父母當兒女犯錯,不但不隨時管教,反而替他遮蓋,養成孩子不勇于認錯,學會說謊的惡習,這種助紂為虐的溺愛教育,孩子長大終必成為社會的敗類。

“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,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。”(箴言二十九:15)

兒子小學三年級那年八歲,有一次犯錯被我發現了,我立刻把他叫到房裡單獨與他在一起來到神面前,他流淚禱告認罪之後,他又獨自到房裡讀聖經,突然他帶著他自用的聖經來廚房找我很激動的對我說:

“媽媽,剛才我讀聖經神向我說話,神說他把我從仇敵撒但的手中搶救出來。”

他邊說邊指著聖經給我看,我看見他在那節聖經下面劃了紅線並注上日期,那節經文是詩篇十八章16-17節:

“他從高天伸手抓住我,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。他救我脫離我的勁敵和那些恨我的人,因為他們比我強盛。”

他還解釋說:

“這‘大水’和‘勁敵’就是撒但,媽媽你說對不對?”

神的話實在大有能力與榮耀。

“管教你的兒子,他就使你得安息,也必使你心裡喜樂。”(箴言二十九:17)

除了隨時管教,更要注意殷勤教訓。

“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,都要記在心上,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,無論你坐在家裡,行在路上,躺下,起來,都要談論。”(申命記六:7)

教會的青年輔導有一次帶青年人去舊金山分送食物給貧窮人,女兒回來跟我說有一件令她很不高興的事,就是這些青年人把三明治食物隨便亂包、生菜也沒有洗。“媽媽,他們說沒關系,反正這是給窮人吃的。”當晚送不完剩下來的,沒有人要吃。

時間過了一個月,又要去舊金山分送食物,女兒負責預備材料,這天是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四點多,她很正經的來跟我說:

“明天晚上又要讓他們包這些三明治,想到上次他們做的我真有點生氣。”

“那麼媽媽來幫你們做好了。”

“不行,總要讓他們學習。”女兒說。

本來我聽了也很生氣想責備這些孩子幾句甚至要去跟孩子的父母說,要好好的教育他們的孩子。正在為難,心裡說“主啊,怎麼辦?”突然聖靈感動我神給我智慧的話語,我說:“Esther,這樣好了,明天做三明治之前,你問這些孩子兩件事,你看看他們會有什麼反應。第一,你問他們說:‘如果你是做給主耶穌吃的呢?你該會怎麼做?’”

“去拿你的聖經來,媽媽陪你讀一些神的話,明天你將這些與他們分享。”我吩咐女兒去拿她的聖經。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0、50節:“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身上了。......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。”

“讀經要注意,並且在聖經裡主耶穌正面、反面,一再重復說的更要特別的留意,這是主耶穌非常重要的信息。再有馬太福音六章14-15節:“你們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。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。”又馬太福音十章32-33節:“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;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。”

我一口氣把這些經文跟她一齊讀過一遍,隔天她歡歡喜喜的回家,我們一起禱告,把感謝榮耀全歸給主耶穌。

“我兒,你心若存智慧,我的心也甚歡喜,你的嘴若說正直話,我的心腸也必快樂。”(箴言二十三:15-16)

全文摘自林曾秀芬所著的《傳承的生命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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